【日期】: 2016-02-26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抢抓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和“中蒙俄经济走廊”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机遇,全面落实“互联网+”行动计划,进一步加快现代商贸业转型升级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、促进全民创业,大庆市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,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,电子商务推进工作成效显著。
2015年11月30日,大庆市政府出台《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指导意见),在明确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、打造电子商务生态系统、搭建全民创业有效载体、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4个方面17项工作重点的同时,确定设立大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,专项资金由大庆市本级财政设立,自2016年起计划连续5年,每年划拨专项资金额度不低于1500万元。大庆市政府还成立了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,为大庆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奠定政策和机制保障。
在大庆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,2015年大庆市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增长,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30亿元,同比增长30%。建成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(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)、萨尔图区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园区、让胡路区电子商务产业园、肇源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等4个电商产业园区,入驻电商企业261家,开发运营电商平台的本地企业18家,快递法人企业17家,快递企业网点700多个(其中乡镇末端服务网点220个),涌现出龙泰集团、卓创公司、英特华等电子商务龙头企业。全市共有2861家企业建立网站或采用信息管理系统,电商应用普及率超过30%。在京东、淘宝、1号店等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3家,开设网店或旗舰店2576家。全市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员1.2万人次,实现创业就业2000人以上。
转载:黑龙江省商务厅官网